付瑶华于知礼付瑶华赵安萍最新推荐小说_热门网络小说付瑶华于知礼付瑶华赵安萍

热门小说《付瑶华于知礼》是作者“付瑶华”倾心创作,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。这本小说的主角是付瑶华赵安萍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在付瑶华炒菜的时候,大嫂赵安萍回家做饭。她快步走在路上,远远看到自家烟囱冒烟,心里还疑惑呢。回到家,进厨房,看到付瑶华正挥着锅铲,心里惊讶不已。这小姑子什么时候下过厨啊?可别等下全家回家,说我这大嫂的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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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瑶华于知礼

网文大咖“付瑶华”最新创作上线的小说《付瑶华于知礼》,是质量非常高的一部现代言情,付瑶华赵安萍是文里涉及到的关键人物,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:怕是因为早就打过招呼,今天付瑶华分的任务比较简单,就是上山掰玉米。付瑶华也不拖延,牵着大宝,就跟着小媳妇往山上走。今天大宝倒是让她意外,一大早就跟着她,她出门还默默跟在她后面。付瑶华心里还有点美呢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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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付瑶华还真是做好了准备,她怕自己晒黑,特意穿了薄薄的长袖长裤。
她可是要去上工的,早早的,她就带着大宝,去了村里大院等着分任务。
生产大队的大队长于国友,也是于国先的亲哥。
怕是因为早就打过招呼,今天付瑶华分的任务比较简单,就是上山掰玉米。
付瑶华也不拖延,牵着大宝,就跟着小媳妇往山上走。
...《付瑶华于知礼小说》免费试读今天付瑶华还真是做好了准备,她怕自己晒黑,特意穿了薄薄的长袖长裤。
她可是要去上工的,早早的,她就带着大宝,去了村里大院等着分任务。
生产大队的大队长于国友,也是于国先的亲哥。
怕是因为早就打过招呼,今天付瑶华分的任务比较简单,就是上山掰玉米。
付瑶华也不拖延,牵着大宝,就跟着小媳妇往山上走。
今天大宝倒是让她意外,一大早就跟着她,她出门还默默跟在她后面。
付瑶华心里还有点美呢。
当然要是前面几人说自己的声音能小点就好了。
“我没看错吧,她来上工?”“不管她,你看看她,这么大太阳,还穿长袖嘞,就她这样?是个干活的样?快走吧,我们早点干活去。”
“呦!她今天没在英婶家闹?还带孩子嘞。”
说完,付瑶华又看到前面几人往后看了她一眼。
付瑶华丝毫不觉有啥,她还正正看着前面几人,以最好看的微笑示人。
惊讶很正常,她重新做人,变了,别人当然好奇呗。
前面几人看起来没有恶意,她还想跟人家友好相处了,就是人家还是有点不看好她。
付瑶华来到自己分到的玉米地,整整一大片。
她找到一个树荫,招呼大宝,“大宝,妈妈要去摘玉米,你就到这里玩,不乱跑好不好?”大宝点点头,“抓蚂蚁,不跑。”
看大宝蹲着玩蚂蚁,付瑶华就走去了玉米地。
她拧起眉头,远远看过去,密密麻麻,等会肯定要往里面钻。
近点来看,她还能看到一些个飞虫蚊蝇。
这让她没干过活的人,还真是有点子慌。
“切!你再看,天都能给你看黑,玉米就还挂着!”于佩佩刚也跟她大伯说了,今天她也来掰玉米。
她刚来,就看到人家框里已经掰了半框,她这个嫂子还站在那发呆。
真不知道,她来干什么!付瑶华脸上讪讪,“佩佩,我只是看看这么干活更有效率!”说完,付瑶华还瞥她一眼,“我跟你说,你对我说话还真要礼貌点。”
于佩佩转身就开始掰玉米,她才不耽误时间。
付瑶华紧紧袖口,也加入了掰玉米的大军。
她直接一线一线的,有规律地掰,这样感觉快些。
不一会儿,她脸上就咬了几个包,她皮肤本就敏感,手上很快就痒了起来,付瑶华实在忍不住去挠。
她也不知道怎么穿了长袖,衣服里面也还是痒,可惜背部大腿内她也不好动手挠,整得她难受至极。
掰一个玉米就要扭一下身子,不知道的,她以为她在那唱什么戏,跳什么舞。
王艳就看到了,她就在边上的这块玉米地。
“瑶华?今天你怎么来地里了?”王艳明明早就看清是付瑶华,她现在还一脸惊讶的样子。
付瑶华又扭两下腰,听到记忆中那让人起恨的声音,猛地转身。
还真是这为人着想的‘好’知青!“瑶华,是不是你婆婆又来了旧社会那套?待你不好,让你干活?所以你只能来地里了?”瞧瞧,前世她也怪会这样说。
付瑶华知道她还没说完的,她擦把汗,额头又痒了,她脸上表情就更难看些。
这在王艳眼里,还以为自己说到了人家心坎里。
她也停下掰玉米的动作,走到付瑶华面前大义凛然地说道:“瑶华,我们妇女能顶半边天,现在已经没有了旧社会那啥都听婆婆的,以婆婆丈夫为天的道理。
我知道你崇尚自由,你要反抗,我们青年,更是要有主见,才能服务人民,服务祖国!”付瑶华傻眼,她真的又来了又来了。
带着她的一番真理走来了......她看她还有要说的架势,她忙打断,“王知青,多谢你为我着想,我今天就是主动来的,作为妇女,以前我太懒,现在干活才有顶起半边天的可能,所以快点掰玉米吧。”
这样,你也别哔哔赖赖的了。
王艳脸上出现古怪的表情,一会,她倒是又换了个话题,“过几天,休息的话,我们还一起去镇上?”接着她又走几步,往边上看看,到付瑶华面前轻声说:“孙知青也会去的。”
付瑶华眼神冷了冷,她手掐着玉米,“也对,又到了去镇上的日子,那你们那天可要早点到,不要让我等太久啦。”
她以前每次都要等她们好久,她现在等个锤子,她才不会等这对渣男贱女。
前世,她就说这知青怎么就喜欢和自己打交道呢!原来是她喜欢的孙知青在她娘家的大队。
而那小人也是个假勤快人,长得还算俊,但弱鸡一个。
想到这,付瑶华还不自觉想起于知礼,要是跟他比,简直没眼看了。
前世她猪油蒙了心,觉得那知青真有文化,真是那种翩翩公子般的嫡仙人物。
个屁的嫡仙,他就是个屁!亏她前世还被这两人‘教育’得团团转,后面她才知道,这两人打的一手好算牌。
那孙知青就想靠着自己从她爹那,拿到工农兵大学进城的名额,那女的就教唆自己,把她跟婆婆吴俊英的关系闹僵,然后就回娘家。
这样,她也好帮助孙知青更有机会见到付瑶华。
付瑶华死后才知道,这王艳明明就是孙广杰那渣男的舔狗。
呵!今世,她倒要看看两人有怎样的结局。
她不过就是以前和这位王知青抱怨两嘴婚姻就是束缚,还守活寡之类,这王知青就作势开导她。
后面每次一同去镇上,渐渐又不知怎的,认识孙知青。
付瑶华想来,都是这王知青计划好的。
王艳见付瑶华答应下来,她眼里闪算计之光一闪而过。
“成,那瑶华,过几天见,你也不要太忧心。
我们的幸福会把握在自己手中的!”付瑶华走到另一边掰玉米,敷衍地说了几次“嗯。”
她现在全身痒死了,只想快点掰玉米啊!王艳在知青里也不是个多勤快的人,家底似乎也不差,靠着家里的补贴,她上工倒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。
见付瑶华走了,王艳只好继续,慢悠悠掰她那块地的玉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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